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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12學年度非營利幼兒園招生簡章及登記抽籤辦法

新北市112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公告

(優先招收需協助幼兒)

 
新北市112 學年度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簡章 ->請按我

 

新北市112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 Q&A->請按我

 

新北市112 學年度各公立國民小學學區一覽表->請按我


 

112 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附設幼兒園申請特定設籍地區幼兒優先入園一覽表->請按我

 


【相關表件下載】

放棄招生登記切結書->請按我

多(雙)胞胎幼兒抽籤暨缺額入園切結書->請按我


●招生作業流程圖

招生作業流程圖-登記入園階段

招生作業流程圖-後續階段

登記入園作業階段之報名及補件皆以簡訊通知,請家長務必填寫正確手機號碼,並留意手機簡訊及相關設定,避免錯過重要資訊及提醒。

※如有幼生身分或相關優先資格查驗不符情形,系統將發送簡訊通知補件,請幼兒家長或監護人於接獲通知後,至遲應於112年6月5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將資料上傳至招生網站完成補件,逾期不予受理。

招生登記入園階段之報到,請至招生網站進行線上報到。其他報到須知請參閱各園網站公告。


登記入園資格

年齡

◎3歲以上至入國小前幼兒(民國106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出生)

◎2歲以上至未滿3歲幼兒(民國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出生)

基本資格

設籍本市幼兒、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或居留本市之非中華民國國籍、華裔幼兒

登記資格

幼兒符合前項基本資格,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依下列順序就讀幼兒園:

第1順位-身心障礙、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父母、監護人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備註:有關身心障礙幼兒,僅限經本府鑑定安置且於112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完成入園報到作業之身心障礙幼兒,未經鑑定安置且未於指定時間完成入園報到作業者,不具本項第1順位資格)

第2順位-偏遠地區學校附設幼兒園,經本府核定當地特定設籍區域,設籍滿2年以上

第3順位-轉介輔導或安置

第4順位-編制內在職之教職員工子女,名額以總核定幼兒人數之3分之1為限

第5順位-育有3胎以上子女家庭

第6順位-交通不便地區學校附設幼兒園,經本府核定當地特定設籍區域,設籍滿2年以上

第7順位(以下並列同一順位)

1.家有兄姊於112學年度仍就讀該幼兒園

2.設籍、寄居或居留於欲選擇幼兒園所在之行政分區

3.設籍、寄居或居留於公立國小學區內,並登記該校附設幼兒園

第8順位-設籍本市、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居留本市之非中華民國國籍、華裔。


行政分區表
 

行政分區

行政區

行政分區

行政區

板橋分區

板橋區、土城區

瑞芳分區

貢寮區、平溪區、雙溪區、瑞芳區

三鶯分區

三峽區、鶯歌區、樹林區

淡水分區

淡水區、石門區、三芝區

雙和分區

中和區、永和區

三重分區

三重區、蘆洲區

七星分區

金山區、萬里區、汐止區

新莊分區

新莊區、泰山區、五股區、林口區、八里區

文山分區

新店區、烏來區、深坑區、坪林區、石碇區

 

範例:A生為112學年度學齡滿5足歲幼兒,設籍於新北市土城區,若其欲就讀新北市板橋區之板橋國小,因板橋區及土城區為同一行政分區,故A生具備「設籍或寄居於欲選擇幼兒園所在之行政分區之幼兒」之優先資格。

 


(優先招收需要協助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