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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自行招生簡章

115學年度國防部軍備局光華營區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委託財團法人三之三生命教育基金會辦理)

招 生 簡 章

一、 依據: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二、 招生對象:

(一)招生年齡:2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113年9月1日前出生者)。 (二)招生資格:

  1. 第一順位: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4條所稱需要協助幼兒。
  2. 第二順位:一般生(其他適齡幼兒)。

三、 招收人數:本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115學年度可招收名額共計 5 人。

四、 辦理期程:

(一)簡章公告時間:115720日(星期一)前公告於三之三網站及社區公布欄。

    (網址: https://www.3-3life.org.tw/)

(二)新生登記時間:115722日(星期三)上午9115724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國防部軍備局光華營區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辦理線上登記(線上登記連結:https://forms.gle/76LWZrFxwxuMNBys5)。

(三)抽籤時間:115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4時,於國防部軍備局光華營區職場互

助教保服務中心辦理公開抽籤。採錄影留存方式辦理。

*各階段登記人數超過可招收名額時應採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辦理抽籤,未中籤者依中籤序全數列入備取名單。

(四)錄取名單公告時間:115724日(星期五)下午5時,公告於三之三網站。

     (網址: https://www.3-3life.org.tw/)

(五)報到時間:

  1. 正取生:11572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及115729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電洽本中心辦理,逾時未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本中心得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請擇一教保服務機構報到,俾教保資源有效運用。
  2. 備取生:11573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及11573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

*開學日期:11583日(星期一)。

五、 其他

(一)雙(多)胞胎籤卡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採「合併一籤」或「個別分籤」,合併一籤者中籤者全數錄取,若抽中最後一個缺額,雙(多)胞胎之其他幼兒得列候補名單第一順位。

(二)本中心係以招收員工子女、孫子女為主要設立目的,因此招生對象以員工子女、孫子女為優先,仍有缺額者再依序招收需要協助幼兒及其他適齡幼兒。如登記名額超過可對外招生餘額,應列有一般幼兒之備取名單。倘於招生登記完成後或學期中出缺時,仍應優先錄取員工子女、孫子女,如無員工子女、孫子女需求,再依序依一般幼兒之備取名單遞補;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至115930日,無有效備取名單可備取時,由本中心本權責自行辦理招生。

 

(三)依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第13條第3項規定,一般生(員工子女/孫子女及需要協助幼兒以外之其他適齡幼兒) 登記入中心時,其兄弟姊妹已於同一中心就讀且非當學年度畢業者,得於同一順序優先招收。

(四)11392日以後出生者,於滿2歲生日當月,若本中心有缺額,始得辦理就學。

(五)招生聯絡人:光華教保中心 吳主任;電話:02-27885366。

 

 

 

六、 登記應備證明文件:

 

 

 

身分/資格

應檢具文件

 

 

 

第一順位

低收入戶家庭子女

  1. 社會局( 處) 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

身心障礙幼兒

(含經鑑輔會鑑定持有暫緩入學證明之幼兒)

  1. 經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文件。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原住民族幼兒

  1.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1. 社會局(處)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認證公文。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1. 父或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第二順位

2-1:兄弟姊妹114學年度就讀於本中心且非當學年度畢業之幼兒

2-2:一般適齡幼兒

  1.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如兄弟姊妹分屬不同戶籍,請併同檢附。
  2. 兄弟姊妹優先身分的認定,限於

原中心直升或114學年度就讀本中心者。

  1. 前項各款證明文件,於入中心登記時應在有效期限內(戶籍謄本從戶政機關申請3個月內有效)
  2. 上述證明文件皆查驗正本,於驗畢後即歸還。

(戶口名簿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是否為最新版本: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647)

  1. 同時具備多項資格者,由家長自行選擇最有利之順位辦理登記。
  2. 家長(監護人)如偽造或出具不實之證明文件,取消幼兒錄取資格,如涉刑事責任應自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