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篩檢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參考美國疾病管制署及國內專家建議,建立兒童發展篩檢模式,自113年7月1日起,針對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以期及早發現發展遲緩兒童,及早療育,以提升兒童健康。

家中如有未滿 7 歲的兒童,家長可依篩檢服務補助時程,帶孩子到住家附近的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院所接受服務,並事先電話洽詢該院所提供篩檢時間。

下列名單經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審核通過,相關資訊可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首頁 >健康主題 >全人健康 >嬰幼兒與兒童健康 >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查詢。